直接代理是属于委托代理行为,直接代理是由委托企业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报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与委托人。
而间接代理是以代理人在进行报关的时候以名义进行报关,那么就相当于是代理报关企业自己在报关,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
有些大的外贸公司/进出口公司,设公司的规模每月可以领取10份核销单,但是每月出口次数才2次,所以就余下8次机会。正好有些没有进出权的工厂又接到了出口的定单。所以,工厂就花钱让此进出口公司把核销单卖给他,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在出口。
由于出货事宜比较繁索,有些“报关行”“货贷”就与外贸公司签约,长期向数家核销单有余的外贸公司买核销单,并转卖给无进出口权的工厂出口。
当发货人没有进出口权,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头名义出口/进口时,这时候可以找有进出口权的进出口公司提供单证报关出口/进口,这种行为俗称买单出口/进口,准确地说叫委托代理出口/进口,货物出口/进口后,进出口公司负责后面的核销手续,一般贸易的进出口都可以这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