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标准
房屋沉降、倾斜、变形如何进行检测鉴定:
1房屋变形检测 房屋变形检测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5.2条。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等标准的规定判断建筑物沉降是否趋于稳定。
2房屋完损况检测详见《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实施细则》5.2条。
3 房屋监测意见及建议检测中发现房屋倾斜或沉降突变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测量的次数。检测中发现墙体和构件裂缝急剧开展时,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并应适当增加检测的次数。房屋变形检测中异常与意外的处理,详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6.2条。
初始检测
1.1调查检测房屋结构布置及使用、改造状况,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1条。
1.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构件、装饰和设备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对典型裂缝部位设置石膏饼等监测标志,并记录裂缝位置、宽度、长度等初始状态。
1.3调查相邻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状况及其与监测房屋的位置关系等。若开始检测时受监测房屋已受到影响,则尚需分析已有损伤与相邻工程的因果关系。
1.4在特征部位设置垂直、水平位移和倾斜监测点。监测点位置、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每幢房屋监测点不宜少于4个。测量垂直、水平位移、倾斜监测点的初值,应反复测量3次,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初始值。具体要求见《房屋安全检测实施细则》3.3条。
1.5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和影响因素,**监测方案: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完损状况及相邻工程的可能影响程度**裂缝、沉降变形报警值;拟定监测内容、时间、期限、频率和测量成果提交方式,并在监测过程中,根据变化情况,作适当调整。
石砌体建筑房屋安全检测鉴定项目分析:
一、石砌体建筑结构安全鉴定评级: 根据《民用建筑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本工程结构安全性等级评为Csu级,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⒈实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推定值为1.0MPa~1.8MPa,不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对砌筑砂浆低强度等级M2.5的要求;
2.部分墙体开裂,部分石过梁开裂;
3.木屋架支承于石墙*部,未采取的连接锚固措施,木屋架连接铁件锈蚀且木构件在连接处沿受剪面开裂、连接失效,檩条腐朽。
二、石砌体抗震性能评价
1.部分墙体开裂,不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5.1.3.2条要求;
2.墙体布置不均匀、不对称;
3.部分门窗洞口上石过梁跨度大于1.6m,不满足《石结构房屋抗震鉴定及加固规程》2.1.11条要求;
4.屋盖处未设置圈梁,木屋架支承于石墙*部,未采取的连接锚固措施,木屋架连接铁件锈蚀且木构件在连接处沿受剪面开裂、连接失效,檩条腐朽,不满足《石结构房屋抗震鉴定及加固规程》2.3.4条要求。综合检测鉴定结果,该房屋抗震性能不满足《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石结构房屋抗震鉴定及加固规程》的要求。
刚架结构承载力与稳定性验算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刚架结构承载力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刚架稳定性不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由于施工偏差的存在,加大了刚架重力二阶效应和弯扭效应,存在刚架失稳的危险。结构与支撑布置及支撑长细比验算
1)结构布置和支撑布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支撑系统长细比满足规范要求。
二、鉴定结论依据《工业厂房性鉴定标准》(GBJ144-90)进行仓库厂房综合评定,该厂房性评定等级为三级,性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影响正常使用,应立即采取纠正和加固措施。针对本报告上述提出的不符合项,建议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三、**建议
1)对所有的刚架柱、刚架梁重新进行测量核对,对竖向垂直度不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构件应立即采取纠偏、加固等措施;
2)由设计单位对地坪裂缝提出处理意见,针对沉降错缝较大的地坪需进行凿除,对回?填土压实后重新浇筑地坪混凝土,并做好伸缩缝的处理;
3)增加屋面结构的排水管道,对脱漆的屋顶彩钢板进行更换,对于密封胶脱落的塑钢窗进行补胶或更换;
4)对所有钢构件重新按规范设计要求涂装防腐和防火涂层;
5)加强该建筑物纠正及加固过程的监理、监督、检测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