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楼板承载力安全评估报告
我公司是一家具有公正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机构,检测结果及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主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鉴定及建筑安全评估等检测工作。公司下设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室、地基基础鉴定室、钢结构检测室、危房鉴定部、环境检测室、市政检测室、结构检测室、无损检测室等业务科室,全方位为建设工程质量服务。检测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检测人员专业分布在材料、结构、钢结构工程、岩土、力学、计算机、化学等方面,基本上涵盖了工程建设检测的所需范围。本公司是集科研、鉴定、设计、施工于一体的高新建筑科技企业,专门从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加固技术的研发、病害治理与施工应用。我司从事第三方专业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与加固服务,多年来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规范公正的原则。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相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包括国家监督抽查、认证产品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托检验工作;专业从事于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性检测、危房鉴定、钢结构检测、厂房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及构筑物(包括烟囱、水塔、冷却塔、通廊等)检测鉴定、桥梁、公路等检测鉴定等。
三、当结构构件、建筑配件或构造层的自重在结构总荷载中起重要作用且与设计差异较大时,应对其自重进行测试。测试的自重标准值可按构件的实际尺寸和国家现行荷载规范规定的重力密度确定;当自重变异较大或国家现行荷载规定尚无规定时,可按本标准第4.1.3条第2款的规定确定。
四、当屋面、楼面、平台的积灰荷载在结构总荷载中起重要作用时,应调查积灰范围、厚度分析、积灰速度和清灰制度等,测试积灰厚度及干、湿容重,并结合调查情况确定灰荷载。
五、吊车荷载、相关参数和使用条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查和检测:
1 当吊车及吊车梁系统运行使用状况正常,吊车梁系统无损坏且相关资料齐全符合实际时,宜进行常规调查和检测。
2 当吊车及吊车梁系统运行使用状况不正常,吊车梁系统有损坏或无吊车资料或对已有资料有怀疑时,除应进行常规调查和检测外,还应根据实际状况和鉴定要求进行专项调查和检测。
六、设备荷载的调查,应查阅设备和物料运输荷载资料,了解工艺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时还应考虑设备检修和生产不正常时,物料和设备的堆积荷载。当设备振动对结构影响较大时,尚应了解设备的扰力特性及其制作和安装质量,必要时应进行测试。
七、建、构筑物的使用环境应包括气象条件、地质环境和结构工作环境三项内容
八、建、构筑物的使用历史调查应包括建、构筑物的设计与施工、用途和使用时间、维修与加固、用途变更与改扩建、超载历史、动荷载作用历史以及受灾害和事故等情况。